春节临近,不少人有买翡翠饰品祈求来年好运的习惯,使得翡翠饰品销量大增。在天津市金宝饰品监督检验中心了解到,随着销量上涨,翡翠饰品询问量也逐渐增多,其中多数是询问翡翠A、B、C货概念的。专家表示,翡翠饰品没有A、B、C货之分。
消费者赵女士在接受采访时称,去年她在外地旅游时,看到不少玉器店所售翡翠饰品的证书上都标有A货、B货、C货,商家也表示虽然三类货品都是天然翡翠,但A货、B货、C货的质量依次递减。最近她在本市部分珠宝店挑选翡翠饰品时,却发现证书上根本找不到A货、B货、C货的标注,她对这种证书的效力表示担忧。近期不少消费者表示过同样担忧。
对此,天津市金宝饰品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曹维宇称,在国家珠宝玉石相关标准中并没有翡翠的“A货、B货、C货”说法。依据国家标准GB/T 16552-2003《珠宝玉石名称》,A货是指天然产出的,未经过漂白、染色、充填等人工化学处理的翡翠,其玉质、颜色、结构都是天然的,其定名直接使用“翡翠”。凡是在鉴定证书、标签、票据中直接标示为“翡翠”的,都应保证样品是天然翡翠,即俗称的“A货”。“B货”、“C货”则为人工处理过的产品,因此定名“翡翠”的饰品并不存在B货和C货。由于“A、B、C”参与定名很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。因此,国家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,不允许在鉴定证书、标签和票据中使用“A、B、C”的概念来给翡翠定名。
此外,天津市金宝饰品监督检验中心在去年的全市性专项抽查中,共抽检了17件翡翠饰品,其中仅有3件样品不合格,14件合格,合格率为82.4%,这个合格率是相对较高的。特别是在大型商场,不合格的现象已很少出现了。因此,消费者不必过分惊慌。消费者在购买翡翠饰品时要索取票据和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(即已经通过了计量认证、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审查认可、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的机构)出具的鉴定证书等相关凭证,而且一定要注明所购饰品的详细名称,以备售后服务及维权时使用。